[大眾日報]高速路橋“高速”借殼上市
2013-03-01□ 本報記者 吳榮欣
“上市對山東路橋來說,是個浴火重生的過程。”
山東路橋2003年劃轉到山東高速集團。2012年,山東路橋意欲借助股市平臺規范管理、實施資本運作,實現做大做強的目標。由于達不到IPO的條件,山東路橋選擇了走借殼上市之路。
隨著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退市制度發布實施,部分*ST股票要留在A股市場,重組成為惟一的選擇。山東路橋選擇了*ST丹化這個殼。*ST丹化早在2010年4月就已完成破產重組,沒有負債和或有負債,除賬面現金外沒有任何業務,不必進行合并商譽確認,是“凈殼”,且人員負擔輕,重組帶過來的只有一個人。由于選殼準確,從
山東路橋董事會秘書張虹說,重組過程中,他們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和存量股轉讓互為條件,即存量股不轉讓,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不生效,確保重組的主導地位。同時,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和存量股轉讓兩個協議都關聯至證監會批文下發,兩個協議一起生效;存量股轉讓的價格采取協商定價和市場化價格孰低原則,哪個低按哪個來;原大股東持有的股份質押給山東高速集團,這些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國有資產在整個重組過程中的風險。
重組完成后,根據山東路橋財務快報,公司2012年完成收入65.52億元,利潤2.31億元,每股收益0.3227元。每股收益增幅達49800%,暫居滬深兩市第一。
張虹表示,山東路橋借殼上市,無論對企業,還是對中小投資者來說,都有積極的意義。對中小投資者而言,擺脫了股票退市的風險,最大限度挽回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。
談起成功借殼上市的經驗,王胥認為,除了良好的業績,最重要的是要守法經營,按規章制度辦事。重組上市過程中,山東路橋曾經在一個月之內開出了38份守法證明。如果不是在經營管理尤其是社保、稅務等方面嚴守法律,不可能那么快開出證明來。
相關鏈接:http://paper.dzwww.com/dzrb/content/20130228/Articel03007MT.htm